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案件类别 | 违法事实 | 案值 (万元) | 处罚结果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
1 | 宁药监行罚〔2019〕1号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销售劣药独一味软胶囊案 | 药品 | 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购进销售的标示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1708092的独一味软胶囊1200盒,分别销售给了彭阳县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销售了1128盒,召回72盒,货值金额23382元。经固原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书编号Y201810245),检验结论“检查:崩解时限不符合规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构成销售劣药违法行为。 | 2.33 | 1、没收劣药独一味软胶囊(批号:1708092)72盒; 2、没收违法所得1432.56元; 3、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2019.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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